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4-04-07 13645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守专业要求,择优录取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教务处。

二、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

组长:曹心德、耿涌

副组长:刘萍、张洋

成员:许振明、何圣兵、赵砚彬、詹路、魏文栋、袁兆国、于爱涛、纪玉晏、陈淑钰、苗馨宸

三、申请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

2、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本科生;

3、已有转学经历者(如招收录取的插班生);

4、外语类保送生(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外语类专业)。

四、招录原则及计划

1、热爱环境专业,有志于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不限专业(不包含学校规定不能转专业情况);

2、综合面试,根据招生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对环境专业兴趣等方面);

3、根据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确定是否编入下一年级;

42021级、2022级、2023级共招收18人。

五、工作安排

120240408日前,上报招收方案;

220240410-17日,接受学生报名、咨询(咨询电话:547432928001,咨询邮箱:sesejwb@sjtu.edu.cn);

320240418日前,完成转出资格审核;

420240420-0507日,完成转入考核并公示;

520240510日前,上报教务处备案;

620240516日前,教务处完成公示。

六、其它说明

1、考核时学生报名信息及附件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它不诚信行为,将通报所在院系、取消考核与录取资格;

2、本细则发布后,如遇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3、学生若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反映或申诉(联系电话:021-547410658002,联系邮箱:heshengbing@sjtu.edu.cn);

4、本细则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