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依照《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依照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遴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主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名教授专家。工作小组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接受学院纪检监察主管领导的监督,当学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2、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根据学校政策,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以上遴选体系专项加分必须经过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答辩或审核鉴定,各遴选指标分值以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为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4、学院科研成果特长生的推荐选拔依照《2025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工作办法》执行。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推免英语资格考试(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强基计划已转段确认的学生及已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均不能再次申请推免。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0日,学院公布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2、9月18日下午17:00前,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将名单与电子成绩单上报教务处。
3、9月23日前,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4、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在2025年10月30日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25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五、监督
本次推免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院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 021-54747464。
六、附则
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