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工作办法

2024-09-09 5248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我院科研成果特长生的选拔质量,结合本专业的学术特点,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2、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在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科研成果特长生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学术专长学生,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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