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等文件的要求,现就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
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增补名额: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增补3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评选要求: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第一批)一致。
评选方式:第一批上海市奖学金候选人自动增补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对于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年级名额范围内,按照70%学习成绩+30%素拓标准化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认奖学金候选人。每个年级满足条件的第一位同学参加国家奖学金(增补)答辩,答辩前两名成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第三名成为上海市奖学金候选人。
二、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增补名额: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增补2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评选要求: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第一批)一致。
评选方式:参与第一批国家奖学金答辩的同学按照答辩排名自动增补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若有多余名额,则根据初评结果组织答辩,根据答辩结果排名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爱涛
联系电话:54743292
联系地点:环境楼105办公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