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2.材料与化工(085600)
二、招生对象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三或第四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两个专业中的任意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或材料与化工(08560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可以报考材料与化工(085600)。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19年秋季或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至3月底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为:
第一批----2019年11月30日前(选择春季入学考生必须在此期间进行网报)
第二批----2020年4月10日前(只能选择秋季入学)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拟录取考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
*特别注意事项:考生在报考前必须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原件。
2.硕士生成绩单原件。
3.两封推荐信(推荐信不需要打印纸质版,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一封必须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6.其它获奖证明。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外,均需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
五、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笔试)+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
六、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每个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导师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2.综合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导师(组)评价成绩中有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联系和咨询
联系人:邓雯予,电话:021-54743292,邮箱:sjtusesejwb@163.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行政服务中心126,邮编20024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