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的通知

2021-09-26 113571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中国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宝钢优秀学生奖每生10000元。通过学校评审,学校将推荐1人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经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通过后,奖励金额提高至20000元。

名额分配:

年级

名额

F18

1

三、评选要求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 原则上,要求推荐者前三年未曾获得过宝钢优秀学生奖

四、评审程序

1 学院初评

学院奖学金初评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于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年级名额范围内,按照按70%学习成绩+30%素拓标准化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认奖学金候选人。

2 学院终评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小组推荐的获奖名单进行复核,最终确定获奖人选。终评结果确认后将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爱涛

联系电话:54747463

联系地点:环境科学楼126办公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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