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度秋季学期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10-31 阅读次数:706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秋季学期专项奖学金(第一批)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审对象、学院名额及评审要求

1. 评审对象:除奖项明确要求外,评审对象仅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参加2026年综合测评的本科生及参加奖学金评审排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学院名额及评审要求:详见附件1(评审计划与名额分配表),注意查看校级和院级专项两个工作表,部分奖学金对年级、专业、成绩、提交材料有严格要求,请仔细阅读具体奖学金评审细则。

2、 基本评审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参评学年内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

(2)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参评学年受到校级或院级各类纪律处分;

(4)参评学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修读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学年);

(6) 超出规定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因转专业、创业休学、参军入伍原因导致学习年限延长的除外)或参评学年内休学或保留学籍未在校学习(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除外);

(7) 在参评学年内存在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8)其他应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3、 评审流程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 学院评审:学院将结合申请人前期在学院统一通知的时间节点内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已公示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评审结果、本科生综合测评结果及相应奖学金的设奖方要求,通过函评方式产生各专项奖学金的学院推荐人选。

2. 院内公示:推荐结果公示,并接受申诉和异议。

3. 系统填报:拟推荐候选人填报上海交通大学奖助学金申报系统:https://stuhub.sjtu.edu.cn/。操作详见附件2(学生端申请操作说明)。【电子版材料】:(1)专用申请表(如有),无需盖章签字;(2)专用汇总表(如有),无需盖章签字;(3)奖项要求提交的其他电子版材料。专用表和评审细则等材料见附件3(专用表格、评审细则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1)使用专用申请表的奖项需按要求提交纸质专用申请表。拟推荐候选人需按专用申请表要求手写签名,并根据表后备注要求选择是否双面打印(没有要求则单面打印);(2)奖项要求的其他纸质版材料。以上纸质材料请务必在院内审核通过后交至绿色环境楼105学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6:00。

 

4、 注意事项

1. 校级差额评审项目需参加校级评审,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和设奖方组织评审确定;

2. 所有奖学金都需要提交通用汇总表和申请书,荣昶奖学金和常春藤特长奖学金需额外提交专用申请表和汇总表。

3. 同一评奖自然年度内,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评一项。

4. 本批次专项奖学金(除有单独评审要求的荣昶奖学金、常春藤特长奖学金外) 的研究生申请人,须在前期学院统一通知的时间节点内,已按要求提交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未在前期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研究生,不纳入本次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范围。

 

5、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绿色环境楼105)

联系邮箱:sese_scholarship@126.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

 

附件1:评审计划与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学生端申请操作说明.pdf

附件3:环境学生-专用表格、评审细则及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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